诺兰看了眼她还在发出“咕噜”声音的肚子,想说什么不言而喻。
金诗雅还是认命地拿起筷子,吃起了面条。虽然是清汤,但是这个汤底也是熬住了好几个小时的骨汤,下面还藏着几块炖的软烂的排骨。再配上面条上卧着的荷包蛋和几根青菜,金诗雅食指大动。
但是和上次吃的骨汤面,还是有点差距的,金诗雅一边吃还不忘和诺兰吐槽。
“你家厨师换人了?上次在MX吃的面条更好吃一点。”
诺兰久久没回答,过了好一会儿,他的声音才悠悠传来过来:“因为是我做的。”此话一出,金诗雅直接被呛到了,诺兰没好气地拍了拍她的背,等她缓过神来才给她递水。
金诗雅缓了一会儿才回过神来:“可是……你之前做饭不是这样的啊?”
考试周的时候金诗雅天天看着诺兰在自己家里和奥丽莎探讨厨艺,那时候的诺兰炖个粥都如临大敌,这一份清汤荷包蛋青菜面,可不像是诺兰能够做出来的模样。
“人是会进步的。”
这一份他从下午一直炖到晚上的骨汤,用心做好的面条,凝结了这阵子金诗雅窝在公司不理他而独自钻研的学习结晶。
无论是前世的金诗雅,还是现在的金诗雅,为了自己在意的人,都会去努力。诺兰更是如此,之前在金诗雅的小公寓里做一顿粥,就如同要打仗一样,虽然面上不显,诺兰早就暗戳戳记在了心里。
就算如此,诺兰还是要讽刺一顿金诗雅:“当时吃的时候说要减肥,现在吃的时候又怕胖,面条倒是全都吃完了。”
金诗雅面对这样的吐槽,却还是笑眯眯地吃着面条,知道是诺兰做的以后,这碗面条更香了。只要一想到这个嘴硬心软的男人,在自己做造型的时候就开始准备骨汤,在自己完善拼命学习的时候也关心着自己,在自己刚洗完澡收拾妥当的时候就恰好端出这份夜宵。
被人关心的那份温暖轻柔地触碰着她的心脏。
因为很少被人如此用心的关怀,只是这样一份温柔就足够将金诗雅俘获。金诗雅是一个格外好打发,也格外好讨好的女人。
她吃着面条,升腾的热气在她眼前氲氤,她有些记不得自己为什么喜欢白永琰了。甚至于白永琰的面貌,都开始淡淡模糊再也看不清晰。
——管他呢。
眼前这个眉眼如油画,还端着架子却一直看着自己吃夜宵的男人,不是才更好吗?
所以金诗雅选择怼诺兰几句。
“味道还不错,就是手艺比大厨差远了。”
“……”
他就不该给她煮面条!
☆、第129章
诺兰·哈里斯的生日宴会,自然是无比盛大。毕竟他可是当时和金诗雅说的“假设有一天世界要毁灭了,有一个宇宙飞船却只有五十人的名额,那其中一定有我——大概就是这样的富有程度”。
为了给这样的人物庆生,自然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。不仅是来看哈里斯家族未来的掌权人,还是来出席重大的商务聚会。
只是难免有些女眷心里有别的心思,这么好的一个金龟婿至今还没有人拿下,未免有些可惜。如今这位哈里斯先生已经三十岁,说什么也要找一位共度终生的伴侣了。能出席他生日聚会的单身女人,心里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心思。
哈里斯家族近些年的发展那可不是一般的好,如果成为这家的女主人,未来的财富可以说是取之不尽。更何况哈里斯先生本身是个私生活干净的人,本人又长得很帅,这些都是女人们看中的点。
但是她们谁都没想到,总是带着堂姐或者母亲出席宴会的诺兰,今天竟然有了别的女伴!
黑发黑眼、黄色的皮肤,正儿八经的亚裔人长相。
不少人在心里泛起了嘀咕,哈里斯家族什么意思,竟然要让一个亚裔女人成为哈里斯家族的家主夫人吗?荒谬透顶。
然而参加宴会的寥寥几个亚裔人士却在心中略有波澜,彼此给了个眼神,在想是谁家的姑娘。
金诗雅刚一出场,就感受到了全场的目光汇聚在了自己的身上,那一瞬间,她有一点退缩。因为在场的宾客,属实有点惊人,不仅在人数上,宾客的地位也让她惊惶不安。新闻里常见的政要、富豪榜前几名的人物,以至于某几位大明星,都是陪衬一样黯然失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