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城的雨下得猝不及防。
落霞后半许,铅灰色满天,城市灿烂一排排亮起,色彩被雨雾笼盖,略显阑珊。
艾莫斯酒店十层。
南风知意房间里,石竹墙色,是精致淡雅的风格,七七八八时尚前卫的简约式物品,零散地摆放在合适的位置上。
司桐环视完房间,将门关上,青梅色拎包挂在墙上,打开行李箱拿出便服走进了浴室。刚从英国回来,身上一股子寒意。途中零星淋了雨,头发尾部湿漉漉的极不舒适。
半晌,她清爽洁净地从浴室走出来,刚刚被随意扔在床上的手机已经震动了很久。
是倪晚棠的来电。
“在哪儿?”
“酒店。”
倪晚棠疑惑:“你去酒店干嘛,不回家?”
司桐开了扩音。
将头上包着湿发的毛巾卸下,双手轻柔擦拭,合成一束的湿发在摩擦中散开。
“先暂时不回去。”
“叔叔阿姨,还有你哥,都不知道你回来了?”
“嗯。”司桐答得漫不经心,好似这不过是一件稀疏平常的事情。
倪晚棠吐了口气,“躲得了初一,躲不了十五。”
这个事理,司桐自然是明白的。只是难得闲暇舒适的时光,偷贪一捋便是一捋。
不愿再继续此话题,司桐了了挂了电话。
此番回国前,司桐已经找好新东家。距离入职尚有半月,司桐计划着享受山高水远的日子。
尽管林城发展日新月异,与十年前大相径庭,但往日印象根深蒂固,司桐实在不愿将难得的休闲日,在这个她并不喜好的城市度过。
但她生性疲懒,也不愿走远。
思来想去,在网上也搜索一番信息,最终订了家距离林城五十公里外的度假山庄。
预定时间是明天下午六点到。
付了款,司桐关闭电脑,扯掉脸上的面膜,上床睡了个早觉。
醒来时,日光大作,窗帘未合上的厘米缝隙,阳光正好投射在司桐的眼睛上。
用手遮了遮,意识渐醒,内心的不满被闷在喉咙口,偶发的起床气使之火抓火燎。
蹙着眉头走进浴室,一番洗漱后,从行李箱里拿出难得使用的化妆包,磨磨蹭蹭地为自己化了个还算精致的妆容。
司桐本身是极为好看的。
巴掌大的脸,搭配了一双微翘的圆眼,眼睑下画龙点睛般落了一枚青痣,突添了几分风情。肌肤干性,易干不易痘,保湿得当,看上去吹弹可破,白皙可人。罕见的桃心型薄唇,也是上天赐予的珍宝,司桐的妆前清纯,妆后美丽,由此而来。
配了条薰衣草紫的长裙,银色高跟鞋,搭上披肩,便瞬间光彩夺目,尤为迷人。走出酒店时,轻易夺去了旁人的目光,在前台小姐的艳羡下,坐上了一辆出租车。
“百年婚宴,谢谢。”
司机被身旁的美女惊艳了一番,憋了又憋,还是未能忍住好奇心,问道:“美女是吃酒呢,还是自己办酒啊?”
司桐滑着手机,头也不抬,“都不是。”
“是去砸场。”
所谓砸场,也不是大闹一番。
今日百年婚宴二号厅的男主角,是司桐三年多的“笔友”,名为苏沂南。两人本为南北距离,偏于网络世界恰逢相遇,观念契合,成为“笔友”。
“书信”往来之间,从对世界的认知,乃至童年、感情、家庭……无不欢聊,畅所欲言。久而久之,成为了最为了解对方的人。
由浅入深,情愫见缝插针。正当司桐决定回国,主动破冰,试探苏沂南的态度时,却被告知……
“太好了!我订婚的日子,巧在你回国后的第二天。”
“桐桐,很高兴我们的首见是在我的订婚宴上。期待那天能见到你。”
司桐:“……”
既已如此,司桐想通之后,索性大方出席。
不,漂亮上场。
不谈破坏别人的情投意合。但对司桐而言,好歹也是自作多情三年的感情,给对方留下些许深刻印象,算是报复苏沂南这三年来的不解风情与木讷无知罢。
到了百年婚宴,司桐被带进二号厅。
远远便见门口立牌之上,写着“苏沂南”“童瑾”几个字。大红色的背景俗气又喜气,金灿灿的字体在日光下极为刺眼。
来宾熙熙攘攘,围于新人之旁,迎迎笑笑间,尤为热闹。
司桐签了字,立于不远处,看着人群中的男人。比之网络上的照片,男人显黑些,五官也算不得好看。但谈笑间扬起的眉峰,犹如寒夜里的日光,秋风里的避港般,予人无比的温暖与安全感。
男人穿过人头间的缝隙,看见了静立于后的司桐,脸上一丝疑惑退去,恍然大悟,笑得更甚了。拉着红衣长裙的女主角就扒开人群,向着司桐走来。
“你是……桐桐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