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很期待他的再次光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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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城附近有很多小镇,其中有个叫做拜里的镇子特别有名。

它地理位置四通八达,交通便利,往来的商贾多了,时间一长,摊铺就开始林立,慢慢地这里就出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周末集市,最终,拜里依靠这个全国最大的集市声名鹊起,成为了这皇城附近最有名的城镇,没有之一。

翌日,法兰克离开了皇城。

算了算日子,正好是开市的头一天,于是他决定趁着最后的两天假期去拜里看看,反正也只是顺路,况且这次他有马。

他沿着河道旁的石板路散漫又安逸地骑着马,踢踏的马蹄声清脆又动听,正值初秋时分,微凉的空气夹带着清爽的气息,和煦的暖阳高悬在如洗的碧空之上,河水潺潺,树影幢幢,这极致的美景令法兰克心旷神怡,心醉神往。

街道旁时有小贩推车路过,时有商人赶车疾驰,混杂着三三两两的闲散人群,有平民装束,有贵族打扮,三教九流,鱼龙混杂,这些人,分明都是去赶集的,法兰克看到这一副朝气蓬勃的繁荣景象,不由地对自己的目的地充满了期待。

走着走着,前方有人群扎堆,似乎是堵了路。

法兰克干脆跃马而下,牵着缰绳挤进人群。

人堆中央,蹲着一个十几岁的平民男孩,他抱着头,身上粗布织就的衣物已经撕裂,身上有血的痕迹,身边有一个布袋,一些五颜六色的手工艺品及画具被散乱地丢弃在地上。

男孩正在被抽打,而众人都在围观。

男孩的嘴里在求饶,但鞭打他的那个人却没有一丝想要停手的迹象。

这人穿着还算得体,但依旧不能掩饰他暴发户的身份。

在这个地主官宦掌权的时代,有钱人打死一两个贱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,再不济也能拿钱摆平,而大家怕殃及了自己,更没人愿意去管这些事。

法兰克叹了口气,遇上了这样的事,真是浪费了这片好风光,也辜负了难得的好心情,他刚准备退出人群,却突然有些失神了。

那男孩已没有了求饶的力气,只是紧抱着头,似乎快要不行了。

法兰克觉的这场景有些眼熟,那个被国王下令吊死的男孩,也曾是这样蜷缩着身子忍受着疼痛。

“我身上这衣服比你的命还值钱,打死你,那是你活该。”手握马鞭的男人展示着被沾染了颜料的衣角,大声喊到。

上次的孩子是死于犯罪,但这次这个,似乎并不是那么严重的事。

法兰克突然就动了恻隐之心,他不由自主地向着那男人喊到:“这位先生,这衣服钱,我来出吧。”

男人瞬间住了手,皱着眉看向法兰克:“一个金币,你给得起吗?”

法兰克看了眼男人的服饰,微微笑了:“先生,请恕我直言,一个金币,可以买十身比您这身上质地更好的衣服了,况且,这颜料也并非洗不掉。”

男人的脸瞬间涨红了,也不知是心虚还是气愤,愤愤地回道:“我只要金币,没有钱就少管闲事,为了我的尊严,他今天必须死。”

尊严?就值一个金币吗?

法兰克耸了耸肩,走到男人与孩子中间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,对着眼前的男人晃了晃。

男人看见了金币,开始还只是惊喜,但顿时脸上就一片惊讶,眼神直了,嘴里发出一声惊呼:“这是——贵族金币?”

法兰克笑得优雅:“没错,算你有眼力,这是纯度极高的贵族金币,市面上很少见,抵得上你好几颗金币了,收下它后,就放过这孩子吧。”

说完,他将金币抛在男人脚下,无视男人的激动与惊喜,将呼吸微弱的男孩抱上了自己的马,捡拾了一地的凌乱,离开了人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