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七章 我变成毛驴了

师爷替我而死,我岂能苟活,再说宁愿被红毛老妪活活折磨而死,还不如我自己先自我了断。但临时之前,我死不瞑目,起码得让我知道红毛老妪是何许人也。我最后竟然还狂笑起来,就问:“老杂毛,你他吗真不是个玩意。你就道个名,老子死了,到了阴间等着你,到时候和你算总账。”

红毛老妪就说:“好多年没人叫我的名字,不过一会你就要成为姐姐我得豢男童尸了,按理说你得叫我主人,不过在你没成豢尸之前,告诉你也无妨。以前很多人都喜欢叫我外号蟲女。其实我有自己的名字,大号叫虞菲雅,可惜你没机会叫了。”

我一听什么豢尸,我耳朵没毛病吧!

豢尸也是魔古道的一种邪法。说白了就是养尸差不多。不过养尸等同养小鬼,是为了求个庇佑,保自己干啥都火的一种办法。所以很多明星生意人都愿意养鬼养尸。

不过养鬼养尸的元菜都是小孩为引子。养豢尸确实以美童为引子,一般选自十几岁的美貌少年最为合适。

俗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。湘西善赶尸,桂北善养尸。湘西一带大山连绵,人穷地薄,死人都没钱送回来,只好请赶尸的匠人。桂北土司一手遮天,本地美女俊男享用乏味,变对尸体有了想法,换句话,那些土司以睡美尸为乐,后来形成了豢尸之风。

这我也是道听途说,毕竟爷爷满脑子的封建思想,也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。至于豢尸具体养法,那我肯定是不知道,只是听说而已。

我一听红毛老妪要把我变成豢尸,我还不如被造畜哪?畜生起码还能活着,总比当豢尸行尸走肉强。

有道行的白毛老僵靠吸食人的血肉维持自己的状态。豢尸靠吸食阴阳之精维持现状,一日不食万箭穿心,就会皮烂心衰。说白了,当了豢尸就要每天靠着干那种事,吸干对方的阴阳之气活着。而且自己的吸食的阴阳之气还要供养主人。

膀子经常大保健,没事逛夜店,找刺激。而我对这种行业一向敬而远之,不是我清高,只是万一嫖场有豢尸伪装的美女,那我可真就完了。

红毛老妪把我拎起来,扔进石棺。我惊恐的问她:“你要干什么,快点杀了我,这样活活折磨老子,还不如让我死了。”

红毛老妪还是那副烂笑的嘴脸,说:“把你埋在地下几天,姐姐我在上面使些手段,等你重见天日的时候,嘿嘿。”

虽然她没继续往下说,我也知道结果了。她应该把我埋在地下七七四十九天,到了日子和养尸差不多,那时候在收割我的元菜,我就真的成被她驱使的尸体奴隶了。

红毛老妪边说边要给我化妆。

闻着香粉的味道我都快要吐了。

我嘴里骂着:“老杂毛,我操你祖宗。”

红毛老妪说:“乖乖别动,姐姐再用香料给你沤一沤,你就成了世界上最美的尸人。”

我想到古代及被香料,药石,金子等装扮的木乃伊,我他吗要成了一件美尸艺术品,被扒光了衣服展览,还要每天被老杂毛脔,想想我就吐。我把拳头攥的咔吧响,悔恨当初在凌记药店,趁着红毛老妪刚从药瓶子里蹦出来,就把她弄死。

老杂毛把我收拾完了,还从怀里掏出来一把镜子,照给我看,我一看镜子里面的我和他吗人妖差不多,妖艳无比,好比夜店的牛郎,别提多恶心了人。